關于公開征求 《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舉報處理規
2020-06-06 為突破新材料應用初期市場瓶頸,打消“好材不敢用”顧慮,工信部、財政部、保監會于2017年印發《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》,對新材料應用示范的風險控制和分擔作出制度性安排,加快新材料創新成果轉化和應用,促進傳統材料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。根據《通知》,保險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產品,承保新材料質量風險、責任風險。生產首批次新材料的企業是保險補償政策的支持對象,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業是保險的受益方。符合條件的投保企業,可申請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資金,補貼額度為投保年度保費的80%。保險期限為1年,企業可根據需要進行續保。
據了解,首批次是指用戶在首年度內購買使用工信部公布的最新《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》內的同品種、同技術規格參數的新材料產品。2019版《目錄》共涉及重點新材料331種,比2018年的166種增加近一倍,其中先進有色金屬材料46種(含15種鋁材)。